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防护水平,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多发势头,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开展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中,以三举措推进人性化电动自行车管理。
一是设立强制学习点。大队要求各基层中队在重点路口设立违规行为强制学习点,对首次查获的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注册不戴安全头盔者,采取强制学习《吕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措施,经学习主动承认违规、态度较好改正者,予以放行。
二是教育与处罚并举。大队要求各基层中队民警、辅警在检查时发现屡次电动自行车不注册不戴安全头盔者,一律实行电动车暂扣后教育,引导驾乘人员主动认识不戴安全头盔的危险性,主动纠正自身违法行为后,予以放行。
三是加强巡逻管控。大队要求民警、辅警在执勤时,对辖区中小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学校周边、交叉路口等地段要加强巡逻管控,引导人民群众和中小学生自觉遵守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确保自身安全。
此人性化电动自行车管理措施推进以来,受到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的认可,仅半个月以来注册登记上牌电动自行车达1728辆,收到了人性化管理的效果。(文/李有兵 郭生全)
(新媒体责编:郭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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