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县政府安委会整治全县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安排部署,临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了集中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行动,稽查队对县辖区内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企业进行摸排,梳理出各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企业的经营状况、运输车辆、从业人员等基本情况。同时加大路面执法检查力度,查处了5起普货车辆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违法案件。为从根本上消除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6月11日,临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队约谈了4户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企业负责人并召开安全警示教育会议。
会议由马晓宁书记主持,首先传达贯彻了市、县集中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的文件精神,以及打击非法违法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具体措施。会议指出,燃气安全事关社会公共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企业要“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运输从业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始终心怀敬畏之心、戒惧之心,切实把瓶装液化气安全防范摆到重要位置,全面分析研判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狠抓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会议要求,各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要尽快落实瓶装液化石油气“五统一”的工作要求,迅速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自查整改,责令企业限期一个月内完成整改并下达了限期整改函:一是使用危险品运输专用罐车运输并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证,从业人员需持有危险货物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押运人从业资格证等;二是使用经检验合格带有“智能角阀”的钢瓶充装气体;三是运输从业人员需穿戴防静电服装、配备带NPC智能手机。
随后,组织与会人员集中观看了“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学习,及辽宁省大连市“9.11”液化气罐泄露爆炸事故警示片。会议强调企业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当前严峻复杂的安全生产形势,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以高度负责任的态度,坚持不懈做好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强化所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学习教育,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构建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提升运输从业人员应急抢险能力。力争7月底前,实现临县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安全生产“五统一”工作机制。(文/刘琦)
(新媒体责编:郭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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