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是石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宣教人员,针对你6月份三轮车违法载人行为,为真正提高你的认识,彻底避免再犯,我们想到你家坐坐,再聊一下交通安全知识。”7月18日上午,石楼交警拨通了曹家垣乡曹某的电话。
驱车一个多小时,交警到了曹某所在村委会。曹某很高兴,说没想到交警还能记得自己,大老远来村里宣讲交通安全知识,这都是为了他好。
交警给曹某散发了一些三轮车违法载人交通事故案例资料和印有禁止三轮车违法载人宣传语的手提袋,通过讲法律、说案例,不厌其烦地给曹某讲解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行为可能导致的后果,和对当事人及其家人造成的危害,告诫曹某今后出行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拒绝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曹某表示,交警几次宣讲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危害性,自己对此也有了深刻认识,以后一定杜绝此类行为,并且以此为鉴,把学到的知识讲给身边的人。
(新媒体责编:郭建强)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