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部署要求,严防酒驾醉驾肇事肇祸行为的发生。7月17日,石楼交警在全县范围内重点整治酒驾醉驾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现就将查获的酒驾名单曝光如下,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
1.2022年7月17日0时59分许,高某驾驶晋JWG5XX号小型轿车行驶至沁园春大街时,被路查民警拦下,当即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高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当事人对酒后驾驶的行为供认不讳,并对该酒精检测无异议。目前,高某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已被依法处罚。
2.2022年7月17日21时55分许,韩某平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经过延安街西河桥路段时,被路查民警拦下,当即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韩某平涉嫌饮酒后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当事人对酒后驾驶的行为供认不讳,并对该酒精检测无异议。目前,韩某平因涉嫌饮酒后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已被依法处罚。
3.2022年7月17日22时03分许,李某军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经过延安街西河桥路段时,被路查民警拦下,当即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李某军涉嫌饮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当事人对酒后驾驶的行为供认不讳,并对该酒精检测无异议。目前,李某军因涉嫌饮酒后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准驾不符、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已被依法处罚。
4.2022年7月17日22时10分许,韩某元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经过延安街西河桥路段时,被路查执勤民警拦下,当即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韩某元涉嫌饮酒后驾驶无牌机动车,当事人对酒后驾驶的行为供认不讳,并对该酒精检测结果无异议。目前,韩某元因涉嫌饮酒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准驾不符、为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已被依法处罚。
石楼交警提示您:驾前莫贪杯,切莫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
(新媒体责编:郭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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