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以来,随着夏季整治百日行动的推进,石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上级机关的部署要求,积极行动,加强巡逻,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感。
8月2日,石楼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在工作中发现一辆洒水车无牌上路,在对其驾驶员郑某平进行检查时发现其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经过民警查询发现驾驶人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并不能驾驶洒水车(中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属于准驾车型不符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石楼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对其驾驶人郑某平做出了处罚决定,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扣留其驾驶的洒水车。
石楼交警提示您:驾驶机动车,一定要悬挂号牌,不要以为是作业车辆就有特权。准驾车型不符相当于无证驾驶,没有考取相应的驾驶证书就想操作特殊车辆,等待你的只有法律的制裁。
(新媒体责编:郭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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