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8日15时许,李某江驾驶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沿省道223(汾张线)10KM+700M东经十三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南纬三路十字交叉口处左转弯过程中,与沿东经十三路由西向东行驶吕某统驾驶的无牌三轮汽车发生碰撞,造成吕某统受伤,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汾阳交警大队事故办案民警第一时间介入,在了解了当事人家庭情况后,高度重视,急民所需,积极为伤者家属讲解救助基金垫付政策及申请流程并指导其家属快速申请救助基金,依据救助流程在最短时间内将数万元垫付款拨付到位。关键时刻的救助基金,为伤者的治疗提供了积极保障,解了一家人的燃眉之急。
(新媒体责编:郭建强)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