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规范行车秩序,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春运期间,石楼县交警大队积极部署警力,严格查处酒醉驾违法行为,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
2023年2月8日1时54分,石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王村中队民警在路查行动中查获杨某军(驾驶证号:142328********151X)酒后驾驶小型汽车(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数值为7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酒驾醉驾害人害己,是对自己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生命安全极度不负责任的一种表现,石楼县交警大队将始终坚持严管严查不放松,把酒醉驾交通事故杜绝在源头阶段。接下来,石楼县交警大队也将继续加强对酒醉驾违法行为的查处,提高群众对酒醉驾危害的认识,使大家自觉做到杜绝酒醉驾行为,争取做到辖区酒醉驾“清零”。
(新媒体责编:郭建强)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