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路域环境,保障高速公路安全通行,近日,潍坊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荣乌高速大队依法对辖区荣乌高速416K+300北侧非公路标志进行拆除,维护了路产路权,消除了公路安全隐患。
整治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此处非公路标志许可有效期已届满,未申请延续,且该“非标”设置年份过久,设置单位没有按期进行管理和定期维护,标志牌版面破损,柱体焊接结构锈蚀严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经过多方走访调查,联系到设置单位并与其进行协调沟通,耐心细致地向其讲解、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不按规定设置“非标”的危害性,送达拆除告知书,要求其限期拆除并恢复公路原状。经过执法人员耐心宣传教育,设置单位表示愿意配合执法,拆除其设置的非公路标志。
“非标”拆除期间,共出动执法车辆1台,执法人员与施工人员10人,吊车2台、切割机2台。执法人员分工合作,一组人员配合施工工人对非公路标志进行切割,另一组人员则设置警戒线,引导过往车辆有序通过。经过1天的时间,顺利的完成了该处非公路标志牌的拆除工作。
下一步,潍坊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将继续加大道路巡查力度,对未经许可擅自设置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非标”,做到即发现即处理,全力优化高速公路通行环境。(刘宝军、郭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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