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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还前妻“分手费”受贿 原佛山禅城农科所所长被判八年

      记者昨日获悉,禅城区农业科学研究所原所长徐明显被控贪污受贿及玩忽职守一案有了终审结果。徐明显数罪并罚,获刑八年。

      据法院查明,2006年至2010年6月,徐明显负责禅城农业局、禅城农业综合监督所以及禅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的物资采购工作。期间,徐明显利用职务便利,在采购相关物资过程中与供货商刘结妹(已判刑)采用多开发票少送货方式,贪污物资采购款人民币51万余元。同时,徐明显在负责采购期间,先后收受刘结妹“回扣”12万余元,因此构成受贿罪。

      一审期间,徐明显在供述贪污、受贿动机时称,因为当时在外有“女朋友”,妻子向其索讨数十万元分手费,实在没办法才起了贪念。

      除了贪污受贿,徐明显在2010年6月间,因禅城行政机构改革后,其对工作岗位调整不满,故意拖延移交140盒价值人民币12.6万元的瘦肉精检测卡及价值7500元的盐酸克伦特罗试剂盒,致该批物资过期失效。而在工作岗位调整后,为掩盖其贪污行为,徐明显将另一批价值21万余元的检测用品存放在其办公室,致该批检测用品过期。

      一审法院以贪污、受贿及玩忽职守罪,数罪并罚判处徐明显有期徒刑八年。宣判后,徐明显不服上诉,表示原判量刑过重,请求二审法院从轻处罚。然而,对于徐明显及其辩护人的上诉意见,佛山中院悉数驳回,维持原判。

    (新媒体责编: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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