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为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该厅与区物价局、交通厅联合印发通知,从7月1日起,广西将取消公路路产补偿费中的增设道口费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费两个收费项目。
根据要求,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其中,行政单位和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有关经费支出,纳入单位预算予以保障;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有关经费,通过安排其上级主管部门项目支出的方式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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