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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优惠政策落地 高速公路开始进行差异化收费

    据了解,1月15日00时03分,驾驶着一辆自高村站驶入,由北塘站驶出,车货总重22.4吨,应缴高速公路通行费175元,实缴115元货运汽车的驾驶员,成为本市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的首位受益车主。

    2018年12月30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本市将“实行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主要内容是“对指定收费站确认的进出天津港的合法装载的特定国际标准集装箱货车实行通行费减免优惠政策。行驶于京津高速天津段全线的合法装载货车实施通行费6.5折优惠。”

    据了解,为确保政策精准落地,最大限度地及早实现政策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按照2019年1月15日京津优惠政策落地,2019年第一季度天津港优惠政策落地的时限要求,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和京津塘高速分公司等相关单位将制定建设方案、倒排工期,全力以赴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各种媒体以及“天津高速公路”微信及微博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对本市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进行宣传。同时,印制20万份政策宣传单,在全市所有高速公路收费站进行发放。

    全市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公司、重点收费站管理人员开展专题政策宣讲培训工作。市高速处组织京津高速各站业务骨干对政策落地后新版收费软件的操作流程进行全面培训讲解,确保收费站现场操作准确规范。

    从交通运输委获悉,下一步将全力组织建设、协调推动“天津港优惠政策”,确保2019年4月1日前实施。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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