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公路

    河南将在年内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

    众所周知,我们开车路过高速省界收费站时,需要经过停车、交卡、付费等流程,通行效率受到影响。不过,这种现象在今年年底有望得到解决。6月4日,省交通运输厅召开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省界站指挥部第一次全体会议,部署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明确年内取消我省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

    年底我省取消30个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

    今年5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力争今年底前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

    据统计,取消省界收费站后,客车平均通过省界时间由原来的15秒减少为2秒,货车平均通过省界时间由原来的29秒减少为3秒。

    河南是全国重要的现代综合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高速公路通车里程、收费站改造数量均居全国前列,省界站数量全国第二,ETC发行任务全国第四。我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任务艰巨。

    比如:仅工程建设,就涉及全省29家投资经营业主,404个收费站,需要拆除30个省界收费站并进行土建改造,省级联网收费清分结算和运营管理系统、68个路段分中心、404个收费站软硬件设施改造,1954条车道改造,1146套ETC门架系统建设,以及全网数据传输节点、网络安全系统建设等,工程总投资达到约43亿元。

    取消省界收费站并非取消收费

    省交通运输厅相关人士解释,取消省界站并不是取消高速公路收费,而是依靠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ETC)。

    简言之,就是在高速公路主线上相邻的互通(收费站)之间设置ETC门架系统,实现对所有车辆分段计费。

    记者了解到,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一部分具备条件的收费站将进行物理拆除,制作安全通行隔离防护栏、限速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等,可实现与常规车道同宽均速安全快捷通行。对一些暂时不具备施工条件的收费站,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将暂时实行抬杆放行,随后整体拆除。而在省界收费站取消后,出入口收费站还将保留少量的人工收费车道。因此,没有安装ETC的车辆可以继续采用在入口收费站领取通行卡、在出口收费站停车交卡交费的方式在高速公路行驶。

    我省已安装ETC车辆478万辆

    取消高速省界收费站,不是不收费,而是改变收费方式。目前,ETC是便捷且使用范围广的收费方式。这意味着,一旦取消省界站,没有安装ETC的车辆出省下高速时,排队缴费时间肯定比现在长,建议广大车主尽快安装ETC。

    在ETC推广方面,截至5月底,我省已安装ETC车辆478万辆,而预计2019年年底,我省汽车保有量为1513万辆,按80%的安装率测算,我省应安装ETC车辆高达1210万辆,预计年底前我省ETC发行任务约为732万辆。

    省交通运输厅有关人士表示,取消省界收费站是一场事关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利益关系、收费方式、组织管理的重大变革。为确保打赢取消省界站攻坚战,目前河南省政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省交通运输厅成立了工作指挥部,设立了8个专项工作组和13个具体工作小组,抽调有关单位业务骨干和专业技术人员百余人参与,组成了一支突击队,将其作为推进“百站畅通”“百区创星”、全面提升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任务。

    【新闻延伸】省界不停车收费会不会让公安检查站成摆设?

    高速省界收费取消,采取ETC不停车收费方式,司机通行一时顺畅,效率提高。

    大河报记者从日常采访中了解到,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处往往设置公安检查站,一些跨省的违法分子往往在此落网。

    未来,随着省界收费站的取消,车辆自然降速的“天然屏障”将失去,“ETC自由流”不停车通行会不会给今后重大活动安保检查管控和交通组织带来影响?

    对此,大河报记者采访多位一线高速交警了解到,比如在重点车辆管控方面,由于取消主线收费站后,车辆形成连续流,车辆通行速度快,广场无减速屏障,“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开展日常检查、秩序整治,管控力度将受到一定影响。

    不过,也有高速交警表示,“办法总比困难多”,未来可以加强高速入口的管控力度。比如:利用入口货车称重、智能入口管控系统、外场人员巡查等手段,对于行人上高速、酒驾、涉牌涉证违法车辆、客车超员、货车超限超载、司乘未系安全带、破坏隔离栏进入高速等违法行为进行监测,一经查出其将被拒上高速、就地查处,从而营造良好的高速通行条件。

    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有关人士表示,取消高速省界收费站是全国统一的行动,针对取消高速省界收费站带来的问题,公安机关将做出进一步的规划和对策。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