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公路

    福建16个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将在今年12月底前全部取消

    福建省今年12月底前取消16个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全面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方案》,明确了具体时间表和实施措施等。

    根据方案,福建省2019年6月底前要明确技术方案、工程建设方案;10月底前完成收费站、收费车道、电子不停车收费(ETC)门架系统及省中心系统软硬件升级改造;11月底前配合部省系统联调联试和模拟运行;12月底前取消16个省界收费站。届时,福建省高速公路管理与服务标准化、智慧化、现代化水平将进一步提升,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效率得到提高,物流成本降低。

    方案要求,加快软硬件工程建设,全面开展省级联网中心系统、区域中心系统、收费站系统、ETC门架系统、发行系统、运行监测和收费稽查等相关系统的标准化建设。

    方案明确,要强化ETC应用推广力度,2019年底前福建省新增ETC用户312.41万,高速公路入口车辆使用ETC比例达到90%以上。同时,升级优化ETC车载装置,研究推动ETC与新技术融合发展,引导行驶高速公路车辆安装ETC车载装置,对未安装ETC车载装置的车辆在车辆办理牌照和年检时引导安装。从2020年7月1日起,新申请批准的车型应在选装配置中增加ETC车载装置。

    对于收费人员的安置,方案提出要按照“转岗不下岗”原则,高速公路企业妥善安置16个省界收费站富余收费人员,加大转岗培训力度,通过向ETC发行和客服、收费系统后台服务、高速公路服务区、公路养护等多渠道安置分流。

    同时,方案还对完善联合治超机制、完善高速公路信用体系、加快清理规范福建省通行费减免措施、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等提出具体要求。比如,福建省将建立健全高速公路信用体系,推动将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等失信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信息平台,实行公开曝光、联合惩戒;落实货车按车(轴)型收费要求,科学测算和调整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费率标准,引导货运车辆集约高效运行,确保不增加货运车辆的总体负担,统筹维护好运输企业、高速公路投资经营主体等各方的合法权益。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