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公路

    江西强化高速公路清障救援监管 18种行为将被严肃追责

    日前,省交通运输厅印发《江西省高速公路清障救援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根据新办法,将强化清障救援监管,严格从业要求和条件,对从业单位各类违规行为进行追责问责。

    新办法明确了各从业单位的基本要求和责任,要求高速公路清障救援单位应在市场监督、税务等部门办理合法手续。从业单位在提供清障救援服务时,应主动出示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同时应当提供足额、合法有效票据。

    根据新办法,省交通运输厅将对高速公路清障救援单位受贿、索贿,擅自增加清障救援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或未按规定开具足额、合法有效票据等18种行为进行严肃追责,涉及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