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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高速公路入口车辆使用ETC比例年底前将超过九成

    7月9日,记者从全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视频会议上获悉:省交通运输厅就相关工作进行具体部署,要求加快推广应用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今年年底前,全省各市、县、区高速公路入口车辆使用ETC比例将达到90%以上。

    按照《陕西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要求,省发展改革委和省交通运输厅已于6月底拟定了我省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即将印发。为加快安装ETC车载装置,省交通运输厅负责,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和省公安厅配合,组织ETC合作发行机构,自2019年6月1日起在全省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

    根据各市汽车保有量及已安装ETC车载装置的情况,各市的任务分别为:西安市122.09万辆、宝鸡市19.4万辆、咸阳市(含西咸新区)21.67万辆、铜川市4.3万辆、渭南市(包括韩城市)30.2万辆、榆林市40.05万辆、延安市18.58万辆、汉中市15.56万辆、安康市9.07万辆、商洛市4.43万辆、杨凌示范区2.95万辆。

    同时,我省将积极推进ETC在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居民小区或旅游景点停车场等涉车场所的多场景应用,完善结算系统,提供便捷高效服务;落实国家汽车预置安装ETC相关政策,从2020年7月1日起,新申请批准的车型应在选装配置中增加ETC车载装置。

    另悉,自2020年1月1日起,我省将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统一按车(轴)型收费,并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充分利用现有高速公路入口称重设备系统,推动实施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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