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国内

    长江流域内多条河流、湖泊水位超高 防汛抗洪形势严峻

    记者从长江水利委员会了解到,受持续强降雨影响,11日8时至12日8时,长江流域内有13站超历史最高水位(其中12站位于鄱阳湖湖区及尾闾)、11站超保证水位、88站超警戒水位。防汛抗洪形势严峻,12日国家防总决定将防汛Ⅲ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

     

    7月12日零时,鄱阳湖标志性水文站星子站的水位井内,湖水漫过一道红色标记——“1998年洪水位22.52M”,我国最大淡水湖水位突破有水文纪录以来的历史极值,防汛应急响应不断升级。

    据湖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12日通报,湖北已有多条河流超警戒水位;五大湖泊中,斧头湖、长湖超保证水位。11日7时至12日7时,湖北累计降雨量50毫米至100毫米的有16个县,累计降雨量100毫米以上的有2个县;全省面平均降雨量为33.13毫米,最大降雨点为恩施鹤峰县大坪站113.5毫米。截至12日7时,湖北共有汉北河、大富水、环水、府澴河、滠水、倒水等6条河流超警戒水位,最大超警戒幅度为2.39米;富水阳新站水位23.52米,超保证水位1.02米。湖北五大湖泊中,3个超警戒水位、2个超保证水位。湖北省内有9座大型水库超汛限。

    据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中游局岳阳分局局长陈建湘介绍,位于湖南岳阳的洞庭湖标志性水文站城陵矶站水位升至34.56米,超过保证水位0.01米,超警戒水位2.06米,且仍呈上涨趋势。这是城陵矶站自1904年建站以来出现的第六高水位,作为洞庭湖及长江流域水情“晴雨表”,城陵矶站超保证水位,意味着整个洞庭湖区防汛形势进入非常紧急的状态。

    记者从12日举行的湖南省防汛抗灾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6月28日以来的降雨,已导致湖南省内洞庭湖区、沅水干支流、湘水和资水部分支流42站水位超警,湖区7站超保。湘资沅澧“四水”及长江来水,在洞庭湖碰头遭遇形成“上压下堵”不利局面,组合异常复杂。

    记者从江苏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获悉,12日15时,南京站潮位已达10.02米,接近1998年长江大洪水的最高潮位;太湖平均水位已涨至4.45米,预计未来将接近保证水位。预计13日至15日太湖流域将面临新一轮降雨过程,太湖水位将超4.50米,接近保证水位。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防汛抗旱处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当前安徽省长江干流水位按每天20多厘米的速度持续快速上涨,汇口站水位正逼近1998年最高水位。根据当前的雨情和水情,未来长江干流水位还将有40厘米至60厘米的涨幅。

    洪水面前,各地干群众志成城,打好防汛抗灾攻坚战。

    截至7月11日,江西已累计投入抗洪抢险人力16.1万人次,投入机械设备3771台套,土石方20余万方,全省发生的131处险情已完成处置94处。

    主汛期以来,湖南综合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等救援力量先后出动1.2万余人次投身抗洪抢险。6月28日以来的连续强降雨导致洞庭湖水位全面超警,湖区各地闻“汛”而动,每日有近20万名干部群众在千里水线上巡查防守。

    根据《江苏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江苏省防指决定,12日16时起,提升江苏长江、太湖地区的防汛应急响应至Ⅱ级。江苏省防指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防汛应急预案要求,落实应急响应各项措施,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巡堤查险防守,前置应急抢险人员、装备和物资,做好长江洲滩人员撤退转移准备,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安徽省防汛抗旱指挥部通知要求,各地紧盯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加强巡查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点要建立清单,限时整改,做到隐患排查一处,防灾措施落实一处。对短时间无法整改的,要坚决果断转移危险区域群众,避免群死群伤。对可能发生危及抢险人员安全的施救行为,要加强研判,做好防护,坚决避免发生意外情况。

    (新媒体责编:zfy2019)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