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决定加大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证照分离”改革力度,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
在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方面,明确由申请人当面递交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场发给告知承诺书,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作出准予核发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后2个月内,须对被审批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
在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方面,将省、市、县三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实施的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及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等事项的审批时限压缩为10日。
在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方面,开展国内水路运输业年度核查,加强对国内水路运输业的“双随机”抽查,加大与海事管理机构的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力度,落实国内水路运输市场退出机制。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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