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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交通枢纽停车费标准拟调整 鼓励即停即走

    16日,济南《关于调整我市主要交通枢纽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发布,并征求意见。与以往相比,新收费标准最大的特点是鼓励即停即走,实行累进递增收费。总体来看,短时间停车会比现在省钱,但是长时间的停放则要多交不少钱。

    《通知》明确,交通枢纽不区分白天夜间时段,停车收费以半小时为计费单位,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车辆连续停放超过一日(24小时)的,以日为单位。交通枢纽提供快速接送客通道的不设免费停车时间;不提供快速接送客通道的交通枢纽提供15分钟(含)免费停车时间。车辆连续停放不足一日的,每半小时的收费标准实行阶梯累进递增收费的方式,并设有单日最高收费额。

    每一个交通枢纽根据情况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同。其中,济南火车站小型车辆第一个半小时2元/辆,第二个半小时3元/辆,第三个半小时及以后4元/辆。如果车辆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则要以日为单位计算。小型车辆第一日单日最高收费额为80元/日;第二日单日最高收费额为100元/日;第三日及以后单日最高收费额为120元/日。这也是调整后单日最高收费标准。在济南高铁西站、济南大明湖站、济南东站,如果车辆连续停放不足一日,则小型车辆第一个半小时1元/辆,第二个半小时及以后2元/辆。小型车辆单日最高收费额为40元/日;中型、 3祡大型车辆单日最高收费额为50元/日。

    济南遥墙国际机场目前的收费标准为小型车辆每小时5元,每日最高收费30元。新标准拟调整为小型车辆第一个半小时2元/辆,第二个半小时3元/辆,第三个半小时及以后4元/辆;中型、大型车辆第一个半小时5元/辆,第二个半小时及以后7元/辆。小型车辆第一日最高收费额为30元/日,第二日最高收费额为60元/日,第三日及以后最高收费额为90元/日;中型、大型车辆第一日最高收费额为50元/日,第二日最高收费额为70元/日,第三日及以后最高收费额为100元/日。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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