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开展“零酒驾”创建活动中,四川省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日前公布了本市首批“零酒驾”社区(村)、街道(乡镇)、企业名单,并邀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监督。
为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酒驾醉驾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全民文明交通素质,有效预防和减少涉酒交通事故发生,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今年在毫不放松疫情防控和交通安全守护“一盔一带”、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全省公安机关“奋进3号”等专项工作同时,积极联合各行业、各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零酒驾”创建活动。活动目的是通过加强警企合作、警民共建,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开展舆论监督和警示教育,推动创建一批“零酒驾”示范单位、社区(村)、街道(乡镇),有效提升群众抵制酒驾醉驾参与度,持续营造安全出行社会氛围,使“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安全交通理念深入人心。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大力倡导“拒绝酒驾、文明出行”理念,营造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全社会共同监督、人人自觉抵制的良好氛围,切实压降因酒驾醉驾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据悉,下一步,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在严管重处致乱、致害、致祸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以“零酒驾”创建活动为起点,持续发挥各行业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号召广大市民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劝导者、示范者,共同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酒驾的良好氛围,携手打造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广元首批“零酒驾”示范单位名单(9个):
利州区嘉陵街道办事处建设路社区;利州区东坝街道办事处陈家壕社区;利州区宝轮镇云峰社区;朝天区曾家镇石鹰村;昭化区元坝镇分水岭村;青川县竹园镇黄沙村;旺苍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剑阁县下寺镇双旗村;苍溪县五龙镇。(柯林)
(新媒体责编:zfy2019)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