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人温某花了350元委托4S店办理临时号牌,没想到却拿到假的临时牌。近日,温某驾车时被高速警方查获,他才知道自己花了冤枉钱。对此,他将面临2000元罚款、记12分、拘留15天以下的处罚。
交警查获的假临时牌
22日晚,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四中队在德化出入口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22时许,一辆无牌白色小轿车被民警拦下检查。驾驶员向民警出示了驾驶证与两张车牌号为赣D150**的临时号牌。民警核查发现,该临时号牌为假牌。
据了解,驾驶员姓温,德化人,是一位淘宝店主,当晚其与朋友等4人从泉州返回德化公司。温某称,他于今年10月从4S店购买了这辆白色小轿车,当时车子没有上牌,4S店销售人员告诉他,可以帮忙办理临时牌,费用为350元。11月初,4S店销售人员将临时号牌邮寄到德化,温某一直使用到现在。
温某说,新车已经正式上牌,23日就可以去领牌了。当温某得知自己使用了一个多月的号牌为假的,情绪很激动,立即打电话与销售人员联系。4S店的销售人员称,该机动车的临时号牌是找中介办理的。目前,温某因实施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面临罚款2000元、记12分、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
福建志立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一鸣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过,如果车辆所有人本人主观上并不存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故意,在查清案件事实后,不应对其进行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而是应对有伪造故意的4S店或中介代办人员进行相应处罚,追究责任。如因未上号牌引起事故产生民事纠纷,则机动车所有人在承担了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后,可向涉嫌欺诈的代办人员或单位进行追偿。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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