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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沂水交警实行“353”勤务机制加强交通管理

    为全力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确保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标下降,沂水交警大队实行“353”勤务工作机制,保障辖区道路安全畅通。

    “353”勤务工作机制即大队领导每周3天在路上,带班日开展督导检查、深入到包扶路段巡查、组织一次路面执勤执法,至少抽2天督导高峰勤务或到一线道路开展调研、现场办公等工作;城区3个中队民警保证每周5天在路上,捆绑机关科室做好高峰岗及相关执勤执法工作;事故中队、乡镇6个中队和高速大队继续实行日常执勤三班制。

    在具体工作中,该大队要求全体干警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压事故、保畅通”的工作理念,充分认清当前严峻形势,严格落实片长、路长、段长“三长”负责制,加强责任区内的路面管控、宣传教育,源头管理、隐患排查、事故预防等各项工作, 大队领导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中队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和“三长”责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全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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