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管理

    “清河行动” 河道垃圾渣土年底基本清除

    近日,北京市发布2018年第1号总河长令,决定在全市开展“清河行动”,全面清理整治河湖管护范围内的垃圾渣土、违法建设等危害水生态现象。

    北京市河长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全面推进河长制以来,城市河湖水环境得到了改善,但向河道内偷倒垃圾渣土、违法建设、在河道内抢栽抢种等问题仍有发生,个别河段由于历史原因,垃圾堆积、违法建设等问题比较突出,影响河湖安全、危害水生态环境。

    这次“清河行动”将以此为重点,尤其是永定河、北运河等河湖管理范围内堆放垃圾数量多、长期积存、久未解决等老大难问题,将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拿出具体措施办法,坚决彻底地根治。

    据了解,“清河行动”实施方案对具体工作做了部署,今年5月至6月为调查摸底阶段;7月至12月为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阶段,同时会加强督查,严格考核;2019年1月至4月为巩固完善阶段,防止涉河违法行为死灰复燃。

    根据实施方案,到2018年12月底,河道垃圾渣土将基本清除,“清河行动”完成情况将纳入对各区的年终考核。

    (新媒体责编:wb001)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