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推行道路交通“路长制”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于2018年8月正式实施。“路长制”的实施,将全市8条国道、23条省道及1.6万余公里县乡村级公路纳入“路长制”管理。
怀化市道路交通管理“路长制”建立了县乡村三级路长体系。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县市区长担任本行政区域内总路长,常务副县市区长和分管公安、交通、农村、教育、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工作的副县市区长担任副总路长;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担任本行政区域内总路长,分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副乡镇长担任副总路长。国省县道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副县市区长担任一级路长,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担任二级路长;乡道由乡镇人民政府副乡镇长担任一级路长,村委会主任担任二级路长;村道由村委会主任担任路长。制定了各级路长的工作职责。从“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技化”“推进路面交通秩序整治实战化”“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推进公路日常养护建设体系化”五个方面布置了具体工作任务。同时建立了“路长制”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制定了年度考核奖惩办法,对县、乡、村分级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评估。
怀化道路交通管理“路长制”的实施,切实推动了我市国省干线公路和县乡村级公路的安全管理责任上肩,安全措施落地,确保了全市道路“一杜绝双下降双减少”的工作目标的实现,为“一极两带”“一个中心、四个怀化”建设营造了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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