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管理

    福建厦门原交通罚款缴纳渠道暂时关闭 改为银行代收

    昨日,记者从厦门交警获悉,交通违法罚款缴纳的渠道有一些变化。除了原有的线上缴纳方式之外,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农商行和厦门银行作为首批试点银行,可以代收省内异地交通违法罚款。厦门原有的罚款缴纳渠道,即厦门交警网、厦门交警微信公众号的罚款缴纳功能将暂时关闭。

    据了解,自8月31日起,在我省任何一条道路(含高速)上被交通技术监控拍到交通违法行为,可以在全省任何一个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新规施行后,厦门各交警大队、厦门高速交警支队及厦门铁路公安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还有福建省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福建交通罚没”手机App(仅限无记分违法)都可以处理相关交通违法。但由于系统升级、审核等需要,可以缴纳交通违法罚款的渠道有了变化。

    一、各行的缴纳渠道:

    二、原有线上缴纳渠道:

    除上述银行代收渠道外,缴款人还可通过福建省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和“福建交通罚没”手机App、全省邮政网点、“新福建”新闻客户端等渠道缴纳省内道路交通违法罚款。

    (新媒体责编:wb001)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