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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日照市对12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

    11月19日,记者从日照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为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鼓励群众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社会监督,及时、精准查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自即日起,日照市将对12种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行50—5000元的有奖举报。

    据了解,实行有奖举报的12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具体为:从事接送学生车辆,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运、面包车等车辆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数量;酒后驾驶机动车;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拼装或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牌证;非紧急情况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长途客运车辆违反规定在高速公路凌晨2时至5时未停止运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违法载人;“营转非”大型载客汽车逾期未检验或逾期未报废;交通肇事逃逸。

    广大交通参与者可通过“日照交警”微信公众号了解具体奖励标准及举报电话,也可直接到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交警部门当面举报。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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