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以下简称“60大庆”)系列活动将于2018年12月9日至12月10日在南宁市举行。为了确保“60大庆”各项活动顺利进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在2018年“60大庆”期间,对我市部分道路实施临时限制交通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从2018年12月7日0时起至12月13日24时止,除保障市区加油站供油的运输汽油、柴油的危险品运输车外,禁止运输危险化学物品、剧毒物品或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在南宁市(含五县及武鸣区)范围内道路通行;禁止大型货车(航空货运车辆除外)、运输危险化学物品、剧毒物品或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在南宁机场T2航站区、工作区范围内道路通行。
二、从2018年12月8日7时起至2018年12月12日24时止,全天封闭荔滨大道(南宁大桥至五象大桥段),除持有“60大庆”专用车证的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和停泊;除持有“60大庆”专用车证的荔园山庄、荔园维景酒店保障车辆以外,禁止货运车辆通行南宁大桥、五象大桥桥北辅道、青山路(青竹立交至荔滨大道段)。
三、从2018年12月9日18时起至24时止,除持有“60大庆”专用通行车证的车辆和“60大庆”活动相关工作车辆外,禁止任何车辆在平乐大道、博艺路、广艺路、龙堤路、平江路、龙村路、青山路上停泊。
四、从2018年12月10日10时起至19时止,除持有“60大庆”专用通行车证的车辆和“60大庆”活动相关工作证件的车辆外,禁止一切车辆(含公交车、非机动车)、行人在体强路、凯旋路(飞龙路至体强路段)、歌海路、庆歌路、那黄大道等道路通行或停泊(停留)。同时,禁止机动车辆在青山路、平乐大道、五象大道、凯旋路、宋厢路、青环路、良庆大道等道路和平象立交桥、南宁大桥、良庆大桥上停泊或临时停车。
五、“60大庆”期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还将根据“60大庆”安保的实际需要,对部分城市道路、立交桥和跨江桥梁实行短时间的临时交通管制或临时限制交通通行措施。
六、从2018年12月8日0时起至12月14日24时止,南宁吴圩国际机场将实施以下交通限制:
(一)禁止车辆进入南宁机场T2航站楼一楼到达厅通道和V1、V2、V3区域;需要进入以上区域的“60大庆”工作保障车辆请提前到机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且获取许可后,方可进入上述区域道路通行,并服从现场执勤民警指挥;
(二)禁止车辆在南宁机场T2航站楼V1、V2、V3区域的专属保障停车场停放(“60大庆”工作保障车辆除外),发现违反本通告停放的车辆将由机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拖移,值班热线:0771-2881299。
七、以上交通限制措施的实施,以公安机关执勤警力现场指挥或设置的标牌、警戒隔离设施明示为准。因实施以上限制交通措施给交通出行带来不便,敬请社会各界理解与支持。
八、实施临时限制交通措施期间,请广大市民提前做好出行计划、合理选择出行线路、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出行,避免交通拥堵影响个人行程。
九、涉及公共汽车调整的线路和站点,由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另行通告。
特此通告
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11月30日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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