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省应急管理厅获悉,2019年2月17日10时24分,在定州市庞村镇西坂村口集市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
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河北省道路运输经营车辆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规定,省政府决定成立定州市庞村镇“2·1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调查组由省应急管理厅牵头,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总工会和定州市政府派员组成。同时,省纪委监委成立责任追究组,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调查。
2月20日,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召开定州市庞村镇“2·1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成立大会,要求调查组全体成员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事故的经过、原因、性质、人员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进行调查认定,提出对相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制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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