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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城区及主干道交通管制拟作调整

    为优化大城区交通组织,缓解道路交通拥堵,落实蓝天保卫战相关要求,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经东莞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公安局拟对大城区部分交通管制进行调整。前日,市公安局就《关于调整大城区及主要干道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根据该征求意见稿,因公共安全、社会服务等特殊需要,确需在禁行路段通行的,必须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办通行证,经批准核发通行证后方可通行;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道路养护车(环卫、园林绿化、市政、桥梁等)等特殊车辆不受上述限制。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通过电子邮箱方式将意见发送至:dgjjjwzhzx@163.com;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东莞市东城区莞龙路下桥路段268号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警务指挥中心。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19年4月2日。最终管制方案及实施日期待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各方意见后确定。

    管制措施

    ●东宝路-东城东路-翠峰路-新源路-G107-东江大道-东城中路-莞龙路-东宝路连接范围以内(不含上述道路)每天7:00-9:00、16:00-20:00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环城路(东、南、西段)-莞穗路-东江大道-东城中路-莞龙路-环城路连接范围以内(不含上述道路及G107)每天7:00-20:00禁止非本市籍载货汽车通行。

    ●环城北路-G94珠三角环线高速公路-莞温路-黄沙河东路-大围街-唇福路-东部快速干线-G94珠三角环线高速公路-石大公路-X241连马公路-X236厚大路-环湖路-湖景大道-G15广深高速-万道路-环城西路-环城北路连接范围以内(不含上述道路、高速公路及国省道)的空气质量核心控制区内,每天7:00-20:00禁止国Ⅲ及以下柴油车辆和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松山湖大道(东部快速路立交-石大路立交)路段,每天7:00-20:00禁止重型载货汽车通行。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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