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夏天,益阳小伙肖某高速飙车,车速一度达到175km/h,被同车的同学拍下发到QQ空间。今年夏天,肖某特地去了同学QQ空间下载了该图片,发到了一租车微信群中炫耀,没想到被群成员举报到公安部交管局官方微博。益阳高速警察凭借照片,通过大量摸排核查锁定了肖某,他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今天上午,省交警总队将该案作为典型案例通报。
6月6日,公安部交管局官方微博收到网友举报称:微信名为“南笙”的驾驶人在“长株潭小桔租车交流群”炫耀驾驶车辆在湖南益阳高速公路严重超速的情况。照片显示,夜幕中车辆仪表盘显示速度达到170km/h以上。
收到举报后,疑似违法行为发生地管辖部门的高警局益阳支队组织专人开展核查,通过大量摸排核查,确定涉嫌交通违法行为人为肖某。而这张照片并不是最近,而是拍摄于去年8月。
民警调查得知,2018年8月4日20时许,驾驶人肖某开着父亲的湘H6GE78奔驰小车经二广高速北往南方向2021公里时,将车辆瞬间提速到175km/h,坐在车辆后排的同学李某用手机拍摄仪表盘照片后,肖某将车辆恢复正常车速。随后,李某在QQ空间发布该照片。
今年6月5日晚上,肖某在李某QQ空间下载该超速照片,转发至“长株潭小桔租车交流群”炫耀,被网友截图后举报至公安部交管局官方微博。6月22日,益阳支队马迹塘大队依法对驾驶人肖某处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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