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管理

    高速飙车发微信群炫耀“惊动”公安部交管局官微

    去年夏天,益阳小伙肖某高速飙车,车速一度达到175km/h,被同车的同学拍下发到QQ空间。今年夏天,肖某特地去了同学QQ空间下载了该图片,发到了一租车微信群中炫耀,没想到被群成员举报到公安部交管局官方微博。益阳高速警察凭借照片,通过大量摸排核查锁定了肖某,他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今天上午,省交警总队将该案作为典型案例通报。

    6月6日,公安部交管局官方微博收到网友举报称:微信名为“南笙”的驾驶人在“长株潭小桔租车交流群”炫耀驾驶车辆在湖南益阳高速公路严重超速的情况。照片显示,夜幕中车辆仪表盘显示速度达到170km/h以上。

    收到举报后,疑似违法行为发生地管辖部门的高警局益阳支队组织专人开展核查,通过大量摸排核查,确定涉嫌交通违法行为人为肖某。而这张照片并不是最近,而是拍摄于去年8月。

    民警调查得知,2018年8月4日20时许,驾驶人肖某开着父亲的湘H6GE78奔驰小车经二广高速北往南方向2021公里时,将车辆瞬间提速到175km/h,坐在车辆后排的同学李某用手机拍摄仪表盘照片后,肖某将车辆恢复正常车速。随后,李某在QQ空间发布该照片。

    今年6月5日晚上,肖某在李某QQ空间下载该超速照片,转发至“长株潭小桔租车交流群”炫耀,被网友截图后举报至公安部交管局官方微博。6月22日,益阳支队马迹塘大队依法对驾驶人肖某处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

    (新媒体责编:wb001)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