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抗战攻坚仍未停,还没有到可以“放松”的时候,对各类环境保护措施而言同样如此。四川省,各项工作齐步推进,在抗疫攻坚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
“面对疫情,信息流通的重要性不亚于戴口罩”
自2020年1月25日开始,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就通过全省云视频会议对全省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省环境信息中心全天候24小时保障视频会议系统稳定运行,坚持“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的全方位服务,充分显现信息化手段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的重要支撑和保障作用。
连线21个市(州)生态环境局
2月5日,农村生态环境处通过学习强国APP中的“强国视频会议”功能,连线21个市(州)生态环境局负责饮用水、农村生活污水工作的同志。会议强调,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力度,特别是农村医疗污水的处置;积极谋划2020年工作。
督促指导疫情期间环境管理工作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王波组织专题研究,及时印发《关于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截至2月6日,省生态环境厅已派出4批共17个督导组,赴各市(州)督促指导疫情期间环境管理工作。
有序推进疫情防控期间环境应急监测工作
1月24日,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安排,四川省站全面启动应急监测工作;制定《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监测实施方案》,成立了以站长为组长的应急监测小组;1月26日起,四川涉疫情市(州)环境监测站全面启动应急监测;截止2月8日,四川省站共出动应急监测人员约200人次,组织召开应急监测专题工作会16次,向省厅报送应急监测快报14期。
强化部门联动,保障医疗废物处置
2月12日,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会同省卫生健康委、交通运输厅等部门,起草了《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持续高度重视并抓实抓细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监管,确保疫情医疗废物“应收尽收、应处尽处”。
2月13日,四川省新冠肺炎疫情工作调度会表示,进一步加强全省涉疫医疗废物全过程监管。2月14日,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会同省卫生健康委、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公安厅等部门,拟制了《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全过程监管的补充通知》。
多措并举全力保障疫情医疗废物处置
按照“因地制宜、风险可控、科学有效、协同联动、全省统筹”原则,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全省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措施。
一、释放现有设施能力。二、借力生活垃圾焚烧设施。三、跨区域协同处置。四、启用省级备用设施。发挥省内成都、眉山、南充、攀枝花等4个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优势,为全省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提供兜底保障。
农村战“疫”协同污染防治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村地区污染防治有关事宜的通知》表明,要加强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妥善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着力引导群众养成良好习惯。
2月19日,农村生态环境处党支部召开了支部会议,对当前形势下疫情防控要求、重点业务工作推进进行了强调和部署。会议强调,虽然前期疫情防控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地下水污染防治等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随着各行各业正在陆续开工复产,疫情形势依然严峻。要求,坚持在打赢疫情防控战的同时,也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助力复工复产
截至2月20日,全省已有3家企业通过远程视频会审方式通过了经营许可证整改复核,确保了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试点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能够稳步推进。
2月21日,省生态环境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固体废物领域行政审批流程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通过推行网上申报、开展视频审核、实行延期审核、加强服务指导等方式,对疫情防控期间固体废物领域行政审批流程进行了优化,为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新媒体责编: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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