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召开“云”会议,“云签”2项合作机制和1份协议:《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合作机制》、《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深化川渝两地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协议》
《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合作机制》要求两地简化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共同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在2018年四川省与重庆市共同签订《危废跨省市转移合作协议》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了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审批程序。】
【先期将探索建立废铅蓄电池、废荧光灯管、废线路板3类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制度;约定每年12月,两地提交“白名单”进行协商确认;同时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及时相互通告。】
【其主要意义在于:① 资源整合共享 ② 就近利用处置 ③ 统筹协同安排 ④ 工作效率提升 ⑤ 形成示范效果 ⑥ 强化风险管控】
本文就来聊聊,四川和重庆目前危废处置情况如何。
四川——
截至2020年3月24日,四川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有“46+17”家,其中17家为拥有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另外46家企业,经营类别在5个(含)以下的大约32家,10个以上的9家,30个以上的4家。
其中,中节能(攀枝花)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类别45个,包括:HW01医疗废物(831-003-01除外),HW02医药废物,HW03废药物、药品,HW04农药废物、HW05木材防腐剂废物、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7热处理含氰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11精(蒸)馏残渣,HW12染料、涂料废物等。
对于被列入了三大先期探索“白名单”品类之一的废铅蓄电池,四川省也很重视。
3月20日,四川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装运制度试点的通知》。要求,4月30日前,完成集中转运点及所属收集网点建设,按程序向省生态环境厅报送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证申报资料。
要求,按期完成“到2020年底试点单位废铅蓄电池规范回收率达到40%以上”的目标任务。同时,督促已取得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证的试点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抓紧启动回收网络。并且,加强信息公开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转移废铅蓄电池,以及非法冶炼再生铅等环境违法行为。
关于《四川省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详情,可见附件。方案试点时间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其中:
前期准备阶段(2019年2月—2019年6月)
具体实施阶段(2019年7月—2020年10月)
总结考核阶段(2020年11月—2020年12月)
重庆——
截至1月2日,重庆市公开的铅蓄电池生产、再生铅重点企业动态管理清单显示,铅蓄电池生产企业核准经营规模为1144万kVAh。除了北碚一家企业显示“目前停产”外,其他经营状况都是“投产”。
2家再生铅企业分别于2016年和2019年获得了危险废物许可证,核准规模共计213700吨/年,2018年实际利用处置量为3万吨。
此外,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4月1日公开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转运试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发放情况。6家试点单位取得许可证,涉及10个集中转运点,21个收集网点。没错,重庆市也在2019年发布了《重庆市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
要求,到2020年,全市铅蓄电池领域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体系初步建立,废铅蓄电池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试点单位在重庆市的废铅蓄电池规范回收率达到40%。试点期限同样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紧接着,重庆市还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试点工作的通知,着重提到了集中转运点建设主体、收集网点现场核查记录、各类合同协议、技术人员资格和守法承诺书、环境管理制度、集中转运点和收集网点建设等问题。
而早在2018年,重庆市就有了自己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布局规划(2018-2022年)》。
针对全市危废处置能力与需求匹配度不够高、收运体系不够完善、经营单位管理水平较低、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较大等问题,提出了若干建议。
规划预测,到2020年,全市危废产生量或将超过91万吨,处置能力需求为57万吨左右。规划提出,2020年底前,实现全市危险废物处置需求与能力基本匹配;2022年年底前,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需求量完全匹配,培育一批具有全国示范作用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优质企业。
同时,规划公开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项目5个,投资金额预计18.7亿元;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5个,计划投资5.34亿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8个,计划投资7400万元;其他危险废物处置项目2个,预计投资2200万元。共计25亿元。
如今,四川省和重庆市将在危废处置上进行深度合作,为跨区域转移打开“绿色通道”。毫无疑问,这对于两地联防协控有着重要意义。
(新媒体责编:zfy2019)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