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了解到,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10天来,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共检查各类宾馆、饭店餐饮行业、机关事业单位、楼宇物业、商场超市、居住小区1.5万余家(个),对其中存在问题的2450家单位予以批评教育、警告和责令改正。
昨天上午,在丰台区大成路翠微百货店内,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先对5月4日检查中存在生活垃圾混投混放等问题的海底捞火锅店、盒马生鲜超市、风光老灶麻辣香锅店进行复查。城管队员到后厨和垃圾处理区域检查中发现,三家店都已经按照城管执法部门前期提出的整改要求进行了改正,配备了四类垃圾桶,并按照标准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之后,执法人员在对丰台区物美超市大成路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售卖水果的区域在经营过程中会产生腐烂水果、水果皮等餐厨垃圾,以及水果外包装如塑料袋、纸盒等其他垃圾,但现场只放置了一个没有任何标识的垃圾桶,桶内出现了水果和塑料袋等生活垃圾混投混放的问题。属地城管执法部门前期曾到该超市多次进行《条例》和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要求的宣传告知。针对该超市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问题,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当场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和谈话通知书。该超市将被立案调查,并面临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海淀城管执法局北下关街道执法队日前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大慧寺7号院北京城建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内,执法人员现场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1000元罚款。海淀城管执法局北下关街道执法队工作人员介绍,若再次违反规定,将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据北青报记者了解,截至5月10日,海淀全区城管执法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480人次,车辆1452车次,检查党政机关社会单位、餐饮企业、居住小区2270个,宣传教育476起,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生活垃圾投放环节问题,执法人员积极进行引导,宣传告知,共批评教育262起,责令整改155起。
据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介绍,自5月11日起,城管执法部门将重点对前期已履行告知、警告、责令整改等执法程序,依然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开展执法处罚,重点查处 “十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混装混运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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