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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会声音丨垃圾分类能否“分得好”关键看这三方面

    2019年7月1日,上海强制实施垃圾分类;

    2020年5月1日,修订后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

    6月1日,山西即将正式实施垃圾分类;随后山东烟台7月1日起实施垃圾分类......

    实际上,将垃圾分类真正做出实效仍然面临着不少问题。从“分”上来看,如何分仍是垃圾分类推进过程中的一个难点,各地垃圾分类标准并不相同,因此,是否需要统一标准、如何提高分类管理效率等成了垃圾分类中颇受争议的话题。

    对此,在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针对这一问题提出了建议。

    全国统一标准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政协副秘书长王济光建议尽快制定全国统一的垃圾分类标准。

    按照有利于居民“认得清、分得明”的原则,结合垃圾分类后续处理程序,确定通俗易懂的分类名称,对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标示语、垃圾桶颜色与对应的垃圾类别规范等进行统一,方便各地群众分类投放。

    提出这一建议也是出于尽快培养和巩固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随着旅游业快速发展、产业转移、人流迁徙,国内跨省区人口流动量不断增大,垃圾分类标准及标志标识的不统一,不利于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垃圾分类宣传。

    出台基本法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财经大学贸易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李秀香认为,要出台基本法来对分类标准、投放、清理、处置以及企业生产者责任与义务等问题进行具体规范。

    目前,我国垃圾分类回收管理法律体系,主要依托于其他法律法规实现,另一方面,负责垃圾分类的工作部门较多,为提高垃圾分类实施效率,健全垃圾分类管理法律保障体系是保障,应尽快出台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垃圾分类的基本法、综合法及专项法,明确垃圾分类综合管理部门。

    由专业公司统一进行垃圾分类

    全国政协委员、祈福集团副董事长、祈福生活服务控股有限公司主席兼执行董事孟丽红建议居民仅需对餐厨垃圾分类,其他垃圾则由专业公司利用先进机器设备统一进行分类。

    通过专业公司利用先进机器设备统一进行分类,可利用市场化竞争形成全产业链,包括前端收集,中端运输,后端分类、利用等,这不仅可以减少占用了大量人力物力,还可以减少二次污染。

    从上述来看,增强居民垃圾分类、明确垃圾分类综合管理部门等在垃圾分类推进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方便、好记是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一大保障,同时统一的标准和基本法的出台等也是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学校教育,使其成为全民法定义务的前提。

    不管怎么说,垃圾分类必然是未来生产生活的一部分,从这一点来看,建议制定垃圾分类全国统一标准,应该说是为全国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和执行铺路。

    (新媒体责编: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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