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环保

    从车企、车主2大角度 看报废汽车回收新规施行后有啥变化

    2020年9月1日,除了新修订的固废法实施以外,由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7部门联合发布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也开始施行。

    回收率不到1% 报废汽车回收难题待破

    报废汽车回收难题待破,一方面,2019年我国汽车保有量2.6亿辆,汽车理论报废数量910万辆,实际回收数量195万辆,回收率仅为0.75%。有数据显示,我国近年来汽车年销量最高接近3000万辆,如此大体量的汽车如何保持回收与销售相平衡?

    另一方面,报废车辆非法拆解过程中,会对环境等造成损害,比如废油废液一旦在违规拆解中渗入地下,会造成严重的土壤污染,而蓄电池、安全气囊、新能源动力电池等的不合理处置也会成为环境的负担。

    在此情况下,报废汽车的规范化回收刻不容缓。《细则》从明确职责、资质认定、强调监管、打击非法等方向全面规范行业,提出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等“五大总成”可以进行回收利用。

    据业内人士测算,目前我国汽车拆解市场规模为每年66亿元,未来规模有望达每年1100亿元,其中“五大总成”市场规模为700亿元。

    这一《细则》的实施,将推动报废企业行业正向发展,正如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报废车分会秘书长张莹所说,“细则的落地将会进一步提升报废机动车拆解行业整体水平,促进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从回收企业来看:规范化成主要出路

    《细则》提出,国家对回收拆解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在场地、技术规范等层面均提出了明确的标准要求,这为企业申请资质明确了方向和要求;还明确拆解经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需在10年以上,确保企业立足长远发展。

    为约束从事企业的行为,《细则》还明确了对非法操作企业的处罚措施,表示对于“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此外,还要求回收拆解企业应当建立报废机动车部件销售台账,对报废机动车回用件的销售进行了统一的管理规定;《细则》新增加了新能源汽车拆解的管理规定,对报废机动车危废管理方面有所加强,尤其是对报废新能源汽车车辆识别代号及动力蓄电池编码、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要做好记录。

    从报废车主来看:便利、合理成关键词

    报废车主也是推动汽车回收拆解的一大主体,回收的价格是否合理是影响报废车主的主要因素之一。对此,《细则》增加的流程是车主可以和回收拆解企业议价。这意味着,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中具有的循环利用价值越高,回收的价格也会相应越高,价格更弹性。

    另一方面,国家取消了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数量限制,随着新规落地实施,报废回收企业和网点将会根据市场需求及汽车保有量逐步增多。专业人士指出,这将加速我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迈入市场化发展进程,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车主处理报废汽车也将更加便利。

    综上来看,自9月1日起,我国报废汽车回收行业将发生质的变化,回收规范、线路清晰将成为行业的主要关键词。

    (新媒体责编:zfy2019)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