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报告和信息披露试点工作的通知》,首次开展四川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报告和信息披露试点工作。
据了解,本次试点对象为四川省行政区域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公共机构。首批6家试点公共机构为四川师范大学、四川省绵阳中学、四川省人民医院、四川科技馆、四川省图书馆、成都博物馆。
试点任务主要包括编制碳排放报告和披露碳排放信息两方面内容。在编制碳排放报告方面,将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协助试点公共机构根据《公共建筑运营单位(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试行)》等技术规范,核算2019年度公共机构温室气体排放量,规范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在披露碳排放信息方面,试点公共机构以披露书形式在网站等便于公众获知的渠道披露温室气体排放信息。试点公共机构要在9月20日前完成碳排放信息披露。
(新媒体责编:zfy2019)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