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发展需要不断创新发展模式,与其他产业进行融合发展和多元化开发利用,特别是交通行业与可再生能源融合发展。”5月12日,在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举行的交通能源转型产业研讨会上,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王大鹏建议,加快新能源和交通等融合发展项目的推广应用,探索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制氢的利用。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副司长郭守刚也在会上透露,下一步工信部将与相关部门加强统筹,共同施策。其中包括,实施氢燃料汽车、电池汽车应用示范,鼓励换电模式创新发展。同时,开展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协同发展试点,以及新能源汽车电网能量互动试验示范等工作,统筹新能源汽车与风力、光伏发电等协同调度,提升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此外,加快加氢领域的建设,推出优惠政策,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新能源汽车投资的窗口指导,减少盲目投资,避免重复建设。
截至2020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规模达9.3亿千瓦,占总装机规模42.2%。“十四五”期间,新能源将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就地利用与外送消纳并举的方式,但当前土地因素已经成为制约新能源发展,特别是在中东部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王大鹏认为,服务区、加油站等区域具有大量可利用的土地资源,具备开展“光伏+”等新能源分布式开发和就近利用的有利条件。
同时,推进电动汽车的融合发展,是破解当前新能源消纳问题的重要措施。王大鹏表示,未来随着电动车汽车应用进一步扩大,电动汽车功率将十分可观,通过管理将分散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进行整合,通过市场交易,促进可再生能源与电动汽车充换电匹配,实现车电互联,将提高新能源发展水平,也将大大提高交通领域的新能源占比。
氢能是零碳清洁的能源载体,利用可再生能源制氢,不仅是清洁制氢的重要路线,且是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和大规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措施。王大鹏称,“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持续降低,可以探索可再生能源发电制氢的产业发展,推广燃料电池在工矿区、港区、船舶重点产业园区的示范应用,提高交通领域的绿氢比例。在现代化工产业基础较好的地区也可以重点开展能源化工绿氢替代。
(新媒体责编:xmtqyd)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