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环保

    一封感谢信背后的环保审批“大文章”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驻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日前收到云南省一家检测公司感谢信。这封远道而来的感谢信,折射出自治区环保厅推动改革、强化服务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广西环保厅紧紧扭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牛鼻子”,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深入开展政务服务“高标准、高品质、高效能”创建活动,全方位服务经济民生,取得了明显成效。

    高效高质服务感动外省企业

    广西环保厅驻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首席代表刘杰向记者说起了这封感谢信的由来。

    原来,云南省一家检测公司于今年5月承接了贺州市八步区某企业锅炉机组无损检测工作,检测中需用到伽马放射源。7月5日,公司办事人员张先生到自治区环保厅行政窗口办理伽马放射源异地使用备案。而恰恰此时,办公网络出现了故障。窗口工作人员易鹞、梁辉考虑到张先生从昆明远道而来,他们便特事特办,一边耐心地修复网络故障,一边认真审查企业申办资料。经过几小时耐心细致的工作,办理完了所有手续。

    张先生对工作人员说,他之前曾到过其他地方申办伽马放射源异地使用备案,通常没有几天很难办理下来,有时还得大费周折。因此,这次来广西办同样的事,他本打算在南宁住几天,可没想到事情很快便办好了。

    事实上,这封感谢信的故事,只是近年来广西环保厅推改革、强服务,助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缩影。

    据介绍,为了激发市场活力,自治区环保厅以简政放权为抓手,多次大幅下放环评审批权限,做到能放尽放。2007年以来,先后5次下放环评审批权限。其中,仅2014年、2015年就两次下放共26大方面78个类别的审批事项;2016年审批量同比减少达25%,平均审批提速率接近90%。

    同时,简化环评手续,对部分小微企业豁免环评审批,依法将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依法取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审批事项,取消环评审批前置条件……这一系列改革措施提高了项目环评审批效率。

    一组数据显示,近年来,广西环保厅持续加大授权力度,先后将包括放射性同位素异地使用备案等9项审批事项授权窗口直接办理。今年1月~9月,授权窗口直接办理项目共143件,占全厅593项总办件的24.1%。多年来保持零超时、零投诉,群众现场评议满意度达100%。

    做好环评审批服务经济民生

    广西如何在重大项目环评审批过程中既符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又满足拉动经济、服务民生的现实需求?这非常考验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智慧。

    早在2007年,广西环保厅便开始派出专人跟进服务高铁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经过10年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广西环保厅逐步形成“绿色通道、提前介入、专人服务、定期跟踪、及时调度”的重大项目推进机制,推进机制和工作成效居全国先进水平,得到自治区有关领导的专门批示和高度肯定。

    为了促进县域经济跨越发展,今年9月,自治区环保厅还印发了《关于做好环评审批“放管服”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对环评审批服务工作的指导,落实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联动机制,加快项目落地建设。目前,全区已推荐试点单位20个。

    三级审批系统建成

    为适应新形势下环评审批监管工作需要,这些年来,广西环保厅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颇下了一番工夫,于2016年建成三级环评审批系统。

    该系统覆盖自治区、市、县三级环保部门的环评审批业务,并与环境保护部、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系统互联互通,同时开通网上申报渠道,提升环评审批管理水平,丰富监管手段,促进审批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今年4月,广西环保厅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的批准等4个行政许可事项正式进驻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至此,广西环保厅审批权限内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驻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

    同时,广西环保厅不断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按期完成自治区本级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加强对市、县、乡三级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的指导,并于今年9月印发《市县环境保护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模板》,确保实现“本行业本系统的行政权力‘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上下对应、有效衔接’”的目标。

    广西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全区各级环保部门将继续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启动环境保护促进经济协调发展工作,为广西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目标做出积极的贡献。

    (新媒体责编:wb001)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