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三道关口”落实主体责任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如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市环保局党组要求严把“三道关口”。
首先就是严把“组织领导”关,强化政治责任落实。市环保局党组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意见》,明确党组集体责任清单28条、党组书记第一责任清单17条、班子成员领导责任清单15条;制定《市环保局从严治党专项考核细化分解表》,将专项考核内容细分成6个责任类别、20个考评内容、60条落实措施。坚持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纪实管理制度,实行全程纪实、痕迹管理。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季度、半年、年度工作和完成的时间节点进行确定,强化压力传导。
其次,严把“选人用人”关,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局党组坚持“以实干论实绩、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式,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定,选拔出一批政治坚定、实绩突出、作风正派、群众公认的环保干部。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坚持做到“四必”“三不”,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同时做好干部任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落实干部任前谈话制度,组织开展新任职干部廉政谈话和集体谈话,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
最后,严把“制度建设”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局党组围绕自身建设、议事决策、选人用人、工作运行、作风建设、监督制约等六个方面,按照“立、改、废”的要求,对16个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坚持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支部主题党日”为基本载体,实施“红色引擎”工程,开展“星级争创”和“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高质量完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工作,让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党内生活的常态,成为每个党员干部的必修课。
着力“三个精准”扛起监督责任
在落实“纪委负监督责任”方面,“三个精准”扛起了监督责任,并在实践中取得了实在的效果。
着力“源头防控”精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市环保局对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以及合同管理六大板块内容的内控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严格执行《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强化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和局内部审计制度的通知》规定,对局系统各单位进行内部审计,重点开展主要负责人离任经责审计,对重大合同开展集体审议。目前,全局系统4个基层党委和41个党支部设纪委书记、纪检委员或纪检工作人员,做到同级监督全覆盖、无遗漏。
着力“廉政教育”精准,丰富拓展教育方式。市环保局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通过“观、读、谈、讲、考”五合一系列廉洁教育,扎实开展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开展了落实“两个责任”书记谈,组织开展了“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主题廉洁演讲比赛、“新衙门作风”的4种具体表现大讨论活动,并精心选购各类廉政教育书籍1270余册,订购各类廉政报刊、杂志10余种,充实图书阅览室和廉政文化室。局域网“学习园地”新录入警示教育片5部,“学思践悟”文章24篇;创建“党员之家”微信群,编印“党内新法规应知应会200题和‘两学一做’70句”。
着力“监督执纪”精准,推动机关作风建设。市环保局认真落实全市机关作风建设大会精神,深入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机关中层处室评议和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工作,坚决治理庸政、懒政、怠政和“新衙门作风”等问题。组织参加省“党风政风热线”、市“行风连线”和电视问政节目,主动接受市民监督,从严查处环境违法问题。积极配合市纪委、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完成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和投诉举报件的调查工作,严格落实《局党组、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关于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开展正风肃纪行动的实施意见》,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
用好“三把利剑”保障环境安全
如何想千方设百计保障环境安全是市环保局肩负的使命,更是广大市民对我市环保系统的期盼。市环保局扬起“三把利剑”,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抓手,从严审批,不断加大执法力度。
贯彻落实环保督察攻坚要求。武汉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案件查办组、整改督导组、宣传报道组等专项工作组,负责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办。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湖北省整改方案,制订并组织实施《武汉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召开全市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再动员大会,目前整改任务正在稳步推进。
从严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开展了“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专项整治工作,今年全市共清理“未批先建”环保违法建设项目263项。落实行政审批“三个办”要求,依照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审批改革形势的要求,组织修订并发布14个事项办事指南。完善内部审查机制,修订印发了市环保局规划环评审查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集体决策制度,加快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集体决策速度,所有完成环评审批的项目均未超过承诺审批时限。
不断加强环境执法力度。实施“一园两水四行业”专项执法行动,对全市钢铁、火电、水泥、造纸、印染、化工、玻璃、陶瓷等行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排查,对全市重点区域及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开展督查,对发现的环保违法行为及时处置,同时进一步提高了环境安全应急保障水平。完善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推进建立全国统一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全市297家企业已建成投运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1438台(套),57家国控企业的80套在线监控数据已全部接入国家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扎实开展“双护双促”综合执法行动,第一阶段检查点位537个,发现各类环境问题360个。
打好“三大战役”努力改善环境质量
市环保局始终牢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通过打好“三大战役”,努力改善环境质量。
努力打好江城蓝天保卫战役。组织国家级专家团队创新开展大气污染源解析研究,先后编制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十三五”拥抱蓝天专项规划和改善空气质量五年行动计划,制定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的考评办法,建立完善“市区联动、以区为主、部门协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体制机制。重点组织打好工业大气污染减排、城市扬尘污染治理、移动源排放监管,发动媒体对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曝光。建立守护蓝天微信群,市领导和各区政府、部门分管领导“集群办公”,对大气污染问题实行“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截至11月26日,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43天,优良天数比去年增加14天,优良率达到73.6%,优良率上升了4.4个百分点。
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将开展“四水共治”“河长制”等作为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抓手,率先建立了水环境质量考核评价体系,将全市重要河流湖库和饮用水源水质状况纳入各区考核范围,定期通报全市水环境质量状况、水环境质量考核排名情况。强化突出问题督查督办,今年以来,共交办了32批475个突出水环境问题,督促相关区对排污口未截污、围网养殖等突出问题进行整改。推动青山港东水厂一级保护区内长江海事巡航救助基地搬迁,实施了平湖门水厂一级保护区内良久商贸码头搬迁、宗关水厂和余家头水厂下游水源保护区内反冲洗废水排口迁移、巡司河综合整治等工程。
积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启动《武汉市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和《武汉市关停企业原址用地污染筛查》编制工作。制定《武汉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成立了市环保局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协调小组及办公室,组织对全市农用地点位的位置、用途、污染情况等进行核实。积极推进重点污染地块土壤修复工作,制定《关于印发2017年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区政府加强对硚口“1135”片、原葛店化工厂、原青江化工场地、原武汉染料厂等地块土壤污染地块调查和治理修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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