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省启动2017年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以来,省第一环保督察组和省第二环保督察组分别对鞍山市和大连市开展了为期一周的环保督察工作。督察组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问询、现场抽查、下沉督察等方式,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督察了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总体情况及存在问题。
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组通过与相关市领导、市直相关部门及所有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个别谈话,压实环保责任。以走访下沉县区进行现场督察为抓手,切实管控督察过程,提高督察实效,推动解决责任落实不够、压力层层递减、问责不力等问题,使各级党委、政府能够主动整改。
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组以“整改前的调查核实、整改措施的贯彻落实、整改后的自检自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标准,对中央环保督察转交两市的群众信访案件办理档案材料进行认真梳理,抓住关键和突破口,严格按照工作标准和要求核实问题,对存疑案件不仅立即调阅相关材料,还到现场进行勘察核实,用多种督察手段巩固督察实效。
下一步,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组将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系统梳理,适时反馈,督促两市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时开展“回头看”,定期调度整改情况,跟踪整改进度,保持环保督察高压态势,确保整改成效。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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