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法正式施行。上海市税务部门表示,上海税务和环保部门已完成排污信息共享数据的传递,建立全市环保税纳税人税源数据库。
上海市税务部门表示,相较于其他税种,环保税征收的专业性更强,涉及污染物判定、检测、计量等专业技术知识;综合性更高,既涉及税收、化学、工程等各类知识,也涉及数据监测等综合手段;实时性突出,污染物排放具有不可事后检测的特点,无法事后评估核查。基于此,环保税征收,对政府职能部门提出非常高的协同共管要求。
据了解,上海税务和环保部门已建立四套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快速联系制度、信息交换制度和联合管理制度。通过双方共建的信息共享平台,税务机关定期推送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税款入库、欠缴税款及风险疑点等涉税信息,环保部门定期推送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污染物排放数据、环境违法和受行政处罚情况等环境信息。上海还对300余户重点排污监控企业进行面对面交流和预申报演练。
(新媒体责编:wb001)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