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山东省借力环保督察,层层传导压力,狠抓责任落实,攻坚整治环保突出问题,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图为山东省环保厅厅长王安德(中)在济宁市调阅督察档案,了解地方环境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
2017年,是砥砺奋进、翻天覆地的一年——从中央到部省再到各市,环保督察密集展开,压力层层传导,生态环保从“督企”向“督政”转变,山东全省形成“不负责就追责,不担当就挪位”的新态势,倒逼各级落实环保责任,积极主动作为;
2017年,是铁腕攻坚、气势恢宏的一年——省委书记、省长先后对环保工作作出100多次批示,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山东有史以来规格最高、规模最大、层次最全的环保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动员大会,定任务、压责任、重实效,全面推进突出问题整治攻坚;
2017年,是水碧天蓝、流光溢彩的一年——全省环保系统与各级各部门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全力推动水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省PM2.5月均浓度频现2013年以来同期最低值,“泉城蓝”“淄博蓝”“菏泽蓝”……各种美图刷爆朋友圈;
2017年,是上下齐心、欢欣鼓舞的一年——全省生态环保体制机制改革稳步推进,网格化监管体系覆盖城乡,“分级管理、全程防控、严管真用”的污染源监测管理模式初步形成,科技、生态、应急、固废与土壤、核与辐射等各项工作有条不紊、齐头并进。
2017年,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新要求、新目标鼓舞人心。山东省环保系统正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肩扛生态文明职责,担当改善环境质量重任,在建设生态山东、美丽山东的大道上阔步前进。
“这天儿太美了。”
“推开窗户,天是大海一样的蓝!”
“我家附近的河道治理的真漂亮,小区居民有福了。”
……
刚刚过去的一年,身处齐鲁大地,人人都能明显感受到环境的变化,蓝天多了,河湖清了,老百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与日俱增。
2017年,山东省认真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借力环保督察,全力开展环保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持续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推动全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山东省环保厅厅长王安德对记者说:“去年以来席卷全省的环保风暴,不仅改善了环境质量,还促进了生产方式的转变,促进了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促进了城镇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提升,促进了‘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的改变,环境治理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日益凸显。”
环保督察,倒逼责任落实
环境保护督察是中央一项重大制度安排,实现了生态环境保护从“督企”到“督政”的转变,主要目的是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2017年3月,山东省首次组织省级环保督察。省委、省政府组成由省人大常委、政协常委分别带队的5个督察组,进驻10个市开展督察,共办结群众举报案件3589件,其中责令整改排污单位2383家、关停取缔966家、立案处罚642家,罚款金额达4327万元,对62名违法人员实施行政拘留,对34名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约谈1623人,问责606人。2017年6月,督察组向各市反馈督察意见,指出了290个需要整改的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成207个,问责478人,处罚2704万元。
2017年8月10日~9月10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山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推动,对督察组转办的信访问题亲临一线、督导落实。各级各部门主动接受督察,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查清问题、查明责任、及时处理。督察组共交办8170件群众举报信访件,目前已全部办结,并通过媒体公开了办理情况。其中,责令整改企业10073家、立案处罚1471家,罚款10646.15万元,拘留76人、约谈1186人、问责1268人(其中处级干部44人),先后对39起典型问责案例予以曝光。
借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群众举报问题的高效办理机制,山东省委、省政府设立了高规格的日常环保督察热线,建立完善督察长效机制,确保在中央环保督察结束后,群众举报仍然有高效的办理机制,避免一阵风。
按照“不负责就追责,不担当就挪位”的要求,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层面《环境保护约谈办法》;省环保厅与省监察厅联合出台《关于强化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工作的意见》,与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建立了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对环境保护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行为的问责力度。
环保攻坚,解决突出问题
为加快解决环保突出问题,山东省环保厅牵头,会同发改、经信、住建等14部门,研究制定了2017年环保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山东有史以来规格最高、规模最大、层次最全的环保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动员大会,对全省攻坚行动作出全面动员部署。
山东省建立健全攻坚行动督导调度机制,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将攻坚行动的进展作为重点督办事项,开展了明察暗访;省环保厅成立了督导调度办公室,建立了工作台账、定期调度、公开通报、第三方评估等8项调度督办制度,以日保周、以周保月、以月保年,促进每项工作按期开展。
截至2017年11月中旬,山东省综合整治攻坚方案确定的55项重点任务,已基本完成27项、正在推进26项、国家调整任务两项。7个传输通道城市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完工582109户,验收345821户。全省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近8.5万家,淘汰完成燃煤小锅炉近4万台。全省820台单机10万千瓦以下燃煤小机组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90.73%,1147台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81.43%。
在水环境治理和自然保护区方面,全省累计排查河湖违法建筑和违法活动数量52260处,已清理整治33116处;入河排污(水)口8011个,已封堵4148个;235个纳污坑塘,已完成整治176个。全省禁养区内应关闭搬迁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数量46908个,已完成45858个。全省7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共723个,已整改441个。
重拳频出,打响蓝天保卫战
为严格落实“大气十条”,山东省将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扩大到全省,全面打响蓝天保卫战。
从2017年4月7日开始,环境保护部强化督查组进驻山东,重点对7个传输通道城市大气污染防治进行督导检查。山东省委书记刘家义、省长龚正等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提出要求。省环保厅党组给每一位市委书记、市长写了信,要求加强自查自纠、即知即改、立查立改。
针对国家强化督查问题率居高不下的情况,山东省环保厅自2017年6月28日起组成7个督查组,对7个传输通道城市开展为期9个月的大气省级强化督查,切实降低问题发生率、提高整改销号率,改变被动局面。自2017年10月起,调整7个省级督查组为17个督查组,下沉17市进行督导,确保省委、省政府部署落实到位。
为严控秋冬季大气污染,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明确11项31条具体任务措施。省政府召开攻坚行动电视会议,出台系列文件,加大督导督查力度。
截至目前,环境保护部强化督查问题整改销号率为92.9%,高于“2+26”城市整体销号率12.9个百分点,问题发现率从开始的73.9%下降到目前的9%左右,低于“2+26”其他21个城市约9个百分点。1月~11月,山东省PM10、SO2、NO2改善幅度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七省区市中位列第一,PM2.5改善幅度位列第二。8月~11月连续4个月,全省PM2.5平均浓度均为2013年以来同期最低值。
举措升级,巩固提升流域水质
近年来,山东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科学施行“治用保”并举的流域治污策略,以环境保护倒逼传统行业调整结构、转型升级,推动全省水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截至2016年底,全省水环境质量已连续14年改善。
2017年以来,为进一步推进水污染综合防治,山东省积极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省长与17市市长签订了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认真落实“半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的督办机制。先后对12个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对8个断面责任地区实施了区域限批。
山东省深入推进水环境管理,全面实行河长制,共落实各级河长5.2万名。组织修订了新一轮南水北调沿线、海河、小清河和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持续开展造纸、印染等十大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和黑臭水体整治,对872处“千吨万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和规范化整治。
2017年1月~11月,山东省列入“水十条”考核的83个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中,有50个属于优良水体,占60.2%,完成并超过年度目标4.8个百分点;全省海洋环境质量状况维持在较好水平,近岸海域全面消除了劣Ⅳ类海水。
齐头并进,环保路上竞舸争流
围绕全省环保中心工作,山东省环境监察、监测、科技、生态、应急、固废与土壤、核与辐射等各项工作齐头并进,硕果累累。
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山东省积极开展生态环保体制机制改革,省委深改组提出的118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中已完成92项,全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有序实施,环评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
为强化环境监管、打击违法行为,山东省建立了公安检察环保联动执法机制,截至11月底,全省各级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700余次,环保部门实施处罚环境违法案件4万余件,罚款13.15亿元。建立覆盖全省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单位、到岗位,有力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大大提升了监管效率。
围绕保障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开展环境监测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以“技术创新”反制“技术造假”,应用在线数据破解执法瓶颈,初步形成“分级管理、全程防控、严管真用”的污染源监测管理模式,为全省环境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撑。
平时抓预防,战时抓应急。山东省积极开展全省环境应急实兵演练暨监察监测技术比武竞赛活动,锻炼队伍,锤炼执法,全力打造“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环保铁军。抓好重污染天气应对,2017年全省17市共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96次,应急期间,全省累计停产工业企业16293家(次),限产12697家(次),停工工地12737个(次)。
山东省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制定了《山东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山东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试行)》,促进创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曲阜、荣成荣获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称号。
为有效突破环境瓶颈问题,山东省坚持以科技标准引领倒逼环境治理,努力构建环境标准管理、环保科技支撑和园区基地创建3个体系,变行政命令为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目前,山东省已发布实施69项地方环境保护标准,鼓励利用高新技术解决环保实际问题,科技标准体系走在了全国前列。
在土壤和固废污染防治方面,山东省已制定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初步方案,布设核实1.2万个土壤监测点位。加快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严厉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行业环境违法行为。截至2017年10月底,全省已建成116个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和处置项目。
为保障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山东省积极推进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网建设,推进核电厂监督性监测,开展全省放射源和工业辐照加速器安全检查,加强库区管理和废旧放射源的收贮,全面把控放射源安全关口。截至目前,已安全收贮135家单位429枚废旧放射源,及时消除了辐射安全隐患。
新故相推,日生不滞。随着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
王安德告诉记者:“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目标、新任务。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山东环保系统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约束性要求和全省环境保护‘13691’工程谋划,继续全力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加快解决各类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努力让齐鲁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美好。”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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