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原副主任、巡视员王赣江,利用职务便利,为浙江某公司等单位谋取利益,其妻子翟某明知情况,经王赣江同意,采取“挂名”领取薪酬等方式,收受企业给予的96万余元。近日,北京二中院以受贿罪判处翟某有期徒刑1年。
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原副主任被双开
2008年9月王赣江任华北督查中心副主任,2012年12月任该中心巡视员,2015年11月28日退休。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2017年6月5日,中央国家机关工委通报5起发生在中央国家机关的典型违纪违规案件,其中提到,2010年至2016年,王赣江严重违反政治纪律,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环保企业安排的旅游等活动;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8.8万元;利用职务便利或职务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钱款150.4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和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妻子到企业“挂名”吃空饷
检方指控,2012年至2015年间,翟某明知王赣江利用担任华北督查中心副主任、巡视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云南某公司谋取利益,经王赣江同意,接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魏某安排,以担任云南某公司下属北京某公司财务主管的名义,不实际工作却获取“薪酬”共计15.6万元;2012年至2016年间,翟某明经王赣江同意,接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程某安排,以担任公司顾问的名义,不实际工作却获取所谓薪酬,共计47万余元;2012年至2016年间,翟某经王赣江同意,接受北京某科技公司法人代表敖某安排,以担任公司顾问的名义,不实际工作却获取“薪酬”共计33万余元。
云南某公司董事长魏某说,王赣江是环保部官员,认识他首先能够提升自己的身份,也有利于他开展业务。2011年,他成立北京某公司,王赣江让他安排翟某到北京某公司做点事,魏某答应了王赣的要求。他和王赣江、翟某商量好,每月付给翟某6000元作为工资。
据了解,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翟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表示没有异议,其辩护人认为翟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所犯罪行,有自首情节;且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已退缴全部涉案赃款,建议对其减轻处罚。
犯受贿罪被判刑1年
王赣江供述,他曾经给魏某介绍认识地方环保部门领导。2012年,他和魏某吃饭,当时翟某也在场,魏某说在北京成立了分公司,想让翟某去他们北京分公司干点事,当时商量好每个月给翟某开6000元工资。
后来,魏某每月就给翟某银行卡里转账6000元,直到2015年初。而浙江某公司是一家从事脱硫脱硝工程的企业,该公司总经理程某共给过他45万元现金,妻子翟某还曾在他公司以顾问的名义每月领6000元,他跟妻子有两次去浙江旅游是程某公司接待的,有一次去河南旅游的费用是从他们公司报销的。翟某实际上没有在浙江的公司上班。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翟某明知其夫王赣江利用担任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仍伙同王赣江以“挂名”领取薪酬等方式收受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巨大,依法应予惩处。
鉴于翟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自首情节,且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涉案赃款已全部扣押在案,依法可对其减轻处罚,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
二中院以翟某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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