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记者从四川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我省正抓紧编制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目前省环保督察办已与各地各部门完成“两下两上”的细化对接,整改方案初步成型。
2017年12月22日,在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四川省反馈督察情况后,我省迅速印发《四川省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征求意见稿)》,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快细化分解整改方案,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
在第一次汇总收集到各地各部门提交的整改方案意见的基础上,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的有关要求,省环保督察办对整改方案及任务清单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印送各地各部门第二次征求意见。
“第二次征求意见已全部反馈完毕。”四川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我省已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和《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责任追究问题清单》进行了逐项梳理,将反馈意见及任务清单分解为89项具体整改任务,并按照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原则分解落实到各地各部门。
此外,省环保督察办于近日与环境保护部西南督察局进行了对接,就整改方案的内容、整改时限的合理性、整改目标的可达性、整改措施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与环境保护部西南督察局进行了沟通交流,针对环境保护部西南督察局提出的修改建议对整改方案进行进一步完善。同时,整改方案报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征求意见。
“整改方案还在不断细化完善。”上述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还将与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对接沟通,在听取相关意见和建议后,再进一步补充完善整改方案,经四川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意见要求,在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四川省反馈督察情况后3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报送国务院。
下一步,我省将细化整改举措,狠抓整改落实,采取定期调度、明察暗访等方式,掌握整改真实进展,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全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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