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12日开始到今年底,江苏省公安厅、环境保护厅等6部门将联合组织开展长江流域江苏段污染环境违法犯罪集中打击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向长江水体非法排污、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等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记者15日从江苏省公安厅了解到,3月12日,江苏省公安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江苏海事局共同签发文件并下发了行动方案,决定从当日起至今年底,在江苏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扬州、镇江、泰州等沿江八市组织开展长江流域江苏段污染环境违法犯罪集中打击整治行动。行动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以期通过打击、整治,推动江苏境内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江苏省公安厅相关部门负责人说,这次专项行动的目标是摸清沿江八市固体废物的存量和污染现状,侦办一批违法犯罪案件,对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产业链坚决铲除;摸清沿江八市工业污染源,掌握入江入河排污口设置及排污情况,对入江入河偷排、乱排、超排污染物等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实施精准打击;加强船载、车载危险货物、固体废物运输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运输行为。
另据江苏省公安厅提供的统计数据,2017年以来,江苏省公安厅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曾组织开展以打击水污染犯罪为重点的“清水蓝天”专项行动,在全省范围共侦办污染环境犯罪案件53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17名,其中涉及向长江等重点水域非法排放倾倒污染物犯罪案件4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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