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上午,贵港理昂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财务人员从贵港市覃塘区国地税联合办税大厅工作人员手中接过缴纳排放二氧化硫、烟尘等污染物的环保税税票。这是贵港市开出的首张环保税税票。
今年1月1日起,环保税法正式施行,4月1日至4月15日,是环保税首个征期。贵港市地税局为实现排污费制度向环保税制度的平稳转换,从2017年6月起在部门协作、征管力量建设、纳税人污染源信息采集、宣传培训辅导等方面做了大量细致的准备工作。特别是在首个征期来临之际,贵港市地税局会同该市环保部门共同制定征管协作机制备忘录,建立了应急处理机制,保证问题的反馈和处理渠道通畅,并要求该市各个办税服务厅设置环保税申报专窗,主动对纳税人进行预约服务,确保企业在首个征期能顺利完成首次申报。目前,贵港市各县(市、区)地税机关均已成功受理纳税人申报缴纳环保税业务,意味着环保税在贵港市已平稳落地。
作为贵港市首个申报环保税的纳税人,贵港理昂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财务人员表示:“地税部门为了做好环保税的开征工作,为我们纳税人做了环保税法解读、纸质报表填写、网上申报流程操作等辅导培训,加深了我们对环保税的申报程序的理解认识。同时,对企业来说,环保税的开征也让企业节能减排的动力大增,在很大程度上帮助了企业健康成长。”
(新媒体责编:wb001)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