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立保护区边界标志、整治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近日,记者从省政府了解到,为了加快解决我省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环境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我省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并出台了全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我省将利用两年时间,通过定期调度、预警通报、信息公开、整改销号等措施,认真梳理我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影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着力解决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不清、边界不明、规范化建设不达标、环境风险隐患较大、违法问题多见等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首先通过全面摸底排查,对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逐一核实水源地基本信息,查清水源地保护区划定、边界设立、规范化建设、违法环境问题等情况,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再根据排查出的问题,制订专项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措施、任务分工、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并按照整改方案,积极稳妥解决存在的环境问题,如期完成各项整改任务。最后逐一核查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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