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河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获悉,为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河北省将制定《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
会议听取了河北省政府《关于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记者从报告中看到,今年上半年河北注重综合防控,强化协同减排,加大了机动车路查路检频次,全省共检查车辆29.46万余辆,发现问题车5.35万余辆,劝返维修1.23万余辆;检查机动车检验机构1245家,查处问题机构267家,整改262家,处罚82家,罚款397万元。
河北交通运输结构以公路运输为主,全省柴油货车有129.3万辆,占全国柴油货车总量的7.6%左右;过境货运车辆数量庞大,境内高速公路年通行货运车辆近1.2亿辆次,其中外地车辆4909万辆次,机动车污染排放总量大。
进一步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建立公安、环保、交通、质监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不达标车辆处罚力度,河北省拟制定《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依法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
据了解,河北省政府已将这一条例列为2018年度13个重点立法项目之一,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将条例列为京津冀协同立法重点项目,目前立法各项工作正积极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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