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环保

    应急管理部专项督导天津等地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

    据应急管理部消息,8月6日至10日,应急管理部派出6个督导组分别对天津、辽宁、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等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储存场所安全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督导夏季高温季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储存场所安全。

    据悉,本次督导以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为检查重点,对相关单位固体危险化学品仓库、液体储存罐区、大型石化企业罐区等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开展全面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储存场所是否经过正规设计,是否存在违法建设和经营,储存场所与周边安全防护距离是否满足要求,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是否到位,油气罐区温度、压力、液位、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和联锁系统是否完好投用,有毒物料储罐、低温储罐、压力球罐进出物料管道是否设置紧急切断设施,硝酸铵类等爆炸性物质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品的存放距离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危险化学品库房是否存在超量储存、违规混存、超高堆放、野蛮装卸等现象,是否制定符合实际需求的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配备使用是否到位,应急预案是否与地方政府有效衔接等。

    各督导组将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问卷考试等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和企业现场,从严从实开展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问题隐患及时交当地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新媒体责编:wb001)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