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对于污染物直排所产生的严重后果都非常清楚,但依然知法犯法,根本原因还是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把该省和不该省的投入支出都省了下来。
据新华社报道,河南省南阳市汉江支流赵河发生水体污染事件,出现大量鱼虾死亡等情况。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紧急介入调查,发现镇平县污水处理中心北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3天时间通过溢流口直排城镇污水3.9万吨。
按理说,当前各地污水处理厂都有着不错的经济效益,起码“日子还过得去”,应当规规矩矩做好生产经营,获得长期的经济收益。而且,近年来,环境执法监管力度持续加大,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前所未有。那么这家污水处理厂为什么还敢胆大妄为,肆意排污呢?
其实,很多企业对于污染物直排所产生的严重后果都非常清楚,但依然知法犯法,根本原因还是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把该省和不该省的投入支出都省了下来。比如,该建的环保设施不肯建、该更换的治污药剂迟迟不肯换、治污设施能不开则不开、废气废水有收集无处理等。个别企业依然觉得环保投入是亏本买卖,于是在经济利益驱使下,偷偷摸摸干起了违法勾当。殊不知,如此行为不仅会导致企业受到严惩,甚至相关负责人还会被绳之以法。
要想实现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保障企业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生态环保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社会上,总有一些企业觉得生态环境部门喜欢找茬挑刺,跟自个儿过不去。对生态环境保护没有正确的认识,出现这种情况也就不意外了。但企业靠牺牲环境利益赚取经济利益,是极其错误的短视行为,迟早是要栽跟头的。企业只有将污染治理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到位,才会有更加旺盛的绿色竞争力,也才能在发展道路上走得更稳、走得更远。
镇平县污水处理中心北厂肆意偷排污水这一案例,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当前,企业自觉落实治污主体责任依然任重道远,绝非把职责规定在墙上挂挂、在会上说说,企业负责人就会入心入脑重视起来、行动起来。因此,生态环境部门亟待创新思路、更新思维,采取法制培训、警示教育以及研究完善监管机制等更加精准的举措,持续强化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让他们真正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红线、底线和生命线,必须把污染治理的要求放在心里、责任扛在肩上、措施落在实践中。绝对不能在经营过程中损害生态环境,否则,生态环境不会答应,附近群众不会答应,高悬的法律利剑更不会答应。
(新媒体责编:wb001)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