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北京市公安局”发布的“北京动物园丢失一大象”消息在各大社交平台上热传。消息一出,网友纷纷表示不解,对于“一只2吨重的大象”如何走失困惑不已。10日,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和北京动物园官方微博均辟谣,动物园内并无大象丢失。“动物园把大象数了一遍,都在……”平安北京的幽默风格让不少网友点赞。此外,北京警方表示,冒用警方名义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是违法行为,警方正针对此事开展调查。同时,敦促造谣者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
大象丢失谣言广泛传播
10日下午,一则落款为“北京市公安局”的警情通报在微信等社交媒体上广为传播。通报称:“10月10日中午12 时许,北京市海淀区动物园象馆管理员发现园区丢失了一头2 吨重的成年雄象,现已向全市各区县及乡镇部门发出寻象通告。亚洲象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皮厚,肉质发柴,不好吃,不耐吃,希望有关涉事人员及时醒悟,悬崖勒马,速到有关部门自首反映案情争取宽大处理。”
记者看到,在该通报图片中,深蓝色的底色相比以往北京市公安局的官方通报颜色与落款均明显不同,字体模糊不清,诸如“北京市海淀区动物园”“全市各区县”等行文几乎是“一眼假”。此外,相比以往通报,该图片制作也显得粗糙。对此通报,网友也纷纷表示怀疑:“通报和此前的通报怎么不是一个风格”,“这次的图片好山寨”,“官方平台上怎么没有这条消息”。
警方:敦促造谣者赶快自首
很快,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发布消息,“动物园把大象数了一遍,都在……”行文中的幽默风格,让不少网友捧腹之余点赞。此外,记者发现,针对此前网传“北京动物园丢失一大象”的虚假消息,北京市动物园官方微博也在昨天下午发布消息正式辟谣,称大象馆所有大象均正常展出,请大家不信谣、不传谣。随后,北京警方还给出提示:冒用警方名义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是违法行为,警方正针对此事开展调查。同时,敦促造谣者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
律师:编造谣言应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康普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吴立宏表示,任何在自由意志支配下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的人,都应当为其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目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谣言制造者追责主要分为三个层次:
一是民事责任。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二是行政责任。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是刑事责任。如果散布谣言,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包括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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